保密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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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岗离职保密管理(三)

时间:2021-06-30 16:13:03     点击:

(转自《保密工作》2021年第4期)

涉密人员脱密期内相关管理部门职责

机关单位收到《脱密期委托管理书》后,应当及时回复发函单位,并按照脱密期保密管理要求,对委托管理的涉密人员履行保密义务情况进行监管,包括出国(境)审批、择业从业情况、重大事项报告、定期保密提醒等方面,必要时可联系原机关单位核实有关情况,原机关单位也可进行回访。在涉密人员脱密期内,相关管理部门职责如下。

1.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受涉密人员原所在机关单位委托,属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脱密期委托管理书》,负责开展在本行政区域报备的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工作。

2.涉密人员社保关系所在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重点掌握涉密人员脱密期内的择业从业情况,同时联系其户籍地、常住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内的监管工作。

3.涉密人员户籍地、常住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机关,开展保密教育提醒,定期掌握涉密人员动向,重点做好涉密人员脱密期内的出国(境)审批管理等日常保密监管,并配合有关机关单位做好必要的脱密期回访工作。

4.涉密人员社保关系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协助当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掌握涉密人员脱密期内的择业从业情况。发现涉密人员脱密期内在境外(驻华)机构,组织及外商独资企业工作的,或为境外(驻华)机构、组织、人员及外商独资企业提供劳务咨询或其他服务的,可以拒绝为其办理有关社保手续,并及时函告当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

5.涉密人员户籍地、常住地公安机关。协助当地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掌握涉密人员在脱密期内现实表现,落实涉密人员脱密期内出国(境)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