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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作者: 添加时间:2022年02月21日 09:06 点击数:
学校办公室、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委(保密办公室、督查办公室)是学校综合办事机构,是党政工作的重要枢纽,下设综合科、秘书科、政策法规科、信息督办科、机要科、机关及直属单位办公室。学校办公室以服务“三学”(学生、学者和学术)为工作理念,发挥领导的参谋助手、部门的综合协调、重大决策的督察督办作用,主动服务、精细服务、延伸服务,力争让师生满意、部门满意、领导满意。其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校党委全委会、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以及其他综合性会议的组织与安排;
2.根据校领导的指示和授权,综合协调党委及行政各部门、单位的工作及有关事宜;
3.负责对外联络与接待工作,负责校党委和行政重大活动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4.健全学校安全与稳定工作机制,协调处理校内突发和重要事件;
5.负责校领导的文秘工作,协调安排校领导的校务活动和联系基层工作;
6.负责起草学校综合性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稿,以及学校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重要材料;
7.负责学校规章制度建设有关工作,规范学校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止,并定期发布;
8.负责学校党委及行政的公文审核、制作,负责各类公文的归档工作,指导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9.负责全校机要文件、外来文件的收发,负责全校保密工作的组织、宣传、教育与检查工作;
10.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和介绍信的管理和使用,以及校内各部门、单位印章的规范管理工作;
11.负责全校的信息公开和信息上报工作,负责编印《长江大学年鉴》等重要资料,编辑、审定学校有关介绍材料;
12.负责学校综合性信息发布,以及节假日放假安排和值班工作;
13.负责学校综合统计,协助部门开展专项统计。
14.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处理、接待工作;
15.负责学校法律事务的协调和常年法律顾问的聘请和管理;
16.负责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学校中心工作、校领导会议决定的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与落实;
17.负责学校办公自动化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学校办公室网站的建设与维护工作;
18.负责学校资质证书的管理和年审工作。
19.负责校机关办公楼公共事务和会议室的管理,以及校领导用车的调度、管理工作;
20.完成上级单位和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